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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功能(六)

时间:2022-07-15     作者:秦朴律师【原创】   阅读

另外一个法律的特点是一个物质性力量。法律并不是条文,不是思想,不是文化,法律实际上是社会行动的力量,是一种暴力,有的是软暴力,舆论,流言蜚语,迫使你去那个,但是如果你还不执行,法律最终是要实实在在的暴力,所以大家注意,这里面都隐含着很多东西,我以后会讲的,比方说,我们讲法院要给判决书啊,写很长的判决,论证要充分啊,注意,没有当事人去看判决书的,把判决书发了以后,一般是拿来翻到最后一看,赢了,当然判决书就不用看,输了那我马上就要上诉,然后就找判决书毛病,可是法学家或者律师,说判决书要写的很长就一定能说服人,不会的,他不是思想,不是文化,在边界问题上你是可以说服他的,比方说应当赔1000块钱,你赔1050块钱,类似问题可能是会说服,说根本不该我赔钱,突然让我赔1000块钱,那我是绝对不可能出的,因此法律是一种物质性的力量。即使像流言蜚语这些东西,为了制裁,习惯,他也是一种物质性的力量,他必须依靠整个群体存在(秦注:这也是物质性力量的来源),比如说所有男同学女同学不敢在本班花心,为什么,你试试看,你很快在本班就待不住了,一般找低年级同学啊,外校的,花一下心算了,反正都是不知道底细的是吧,花心是没什么后果的,是吧?因为这个群体的存在,他才成为一个制裁的力量。那你会守规矩。因此,谁敢花心在本班,上午替女同学打饭,中午给另外一个女同学占座,下午又给别的女同学又打饭,晚上又换一个女同学占座,偶尔一次可以,那很快所有女同学都会反感,所有男同学也会制裁他,因此千万不要说是教育教育就行了,我们应当对感情上要专一,我们要尊重女性自己要对自己那个,注意,这样说是不行的,实际上是大家都不理你,女同学都不理你,你替我占座我不要你占座,我有人占座是吧,你要给我买饭吃我不要你买,或者你买了以后我端着去和其他人去那个,特别是你讨厌的男同学,坐到一块去,对吧,几次不就制裁了么。

而且法律规制的是人们的行为,以及人们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法律是不考虑你的主管意图的,不考虑他的思想,你心里怎么想的不考虑,但不是说法律不会影响人们的观念,时间长了就会觉得这就是天经地义的,但影响人们观念并不是法律的目标,法律不管你心里究竟怎么想,法律真正关心是人们生活中的稳定性,因为只有你的行为稳定,确定性,人们才能够有效去安排自己的生活,大家想你为什么不讲人们行为的正当和公平?不是,实际上我们要求影响人们的行为只要是稳定的,我们就可以应对。比如一旦知道苏力老是借钱不还,你就可以不借给我,这就很容易解决。最怕的是苏力借钱一会还,一会不还,这个是不稳定的,所以法律讲的稳定性,实际上是造成人们行为的稳定性。你这个行为不稳定侵犯了别人,那么法律就要制裁,至于你心里想什么东西,其实法律不太关心,也就是说法律不调整那些仅仅影响自身的那些行为,即使损害你自己,法律也不调整,所以我后面讲就是调整人们的行为,人们之间的关系,因为只有行为会影响你同别人的关系,你思想是不会影响别人的,除非你的思想以表达的方式,那也还是行为。思想的表达是行为,可能会影响其他人。因此,个人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个人隐私都是在这里面,法律都不规制,注意,个人隐私,并不是都不会影响别人,有的隐私不会影响别人,比方说我是同性恋,保护我,否则别人会欺负我,但是你透漏出去后,我也不会变成异性恋,尽管社会压力很大,我该是同性恋还是同性恋,我不会变成异性恋,因此法律不去干预,他只影响他自己,即时他去找另外一个同性恋,别人也是自愿的,记日记,纯粹自我消费式写作,也不受惩法律管制,其他很多行为只影响自己的行为,没人管你。你在家脱光翻跟斗等。只要不影响,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规范的是人们的行为,这句话其实是规制那些会影响他人的那些行为,为什么裸奔需要规制,浙江大学不是有个么,去年吧,看起来好像是个人的行为,其实不是,法律可以规制,但这并不是一定要惩罚他,可以要求他穿上衣服不能够裸奔,我也可以不管他,那也是一种规制,只是说法律没有禁止,也可以。但是严格说来是影响其他人的,可能很多人会聚集在那看,影响交通,上课,而且如果是男生裸奔许多女孩子是担心害怕的,女孩子裸体的话可能很多男孩子去看,是吧,因此这就会影响别人,但是如果在室内,他自己想怎么裸奔都行,但是如果对面楼窗户开着,那也不行。

注意,这里面留下个空间,其实就是说尽量给人保留最大的自由,只要你不影响他人。你愿意看小电影之类的,只要你不影响他人就可以。大家注意,司法解释说,两个人之间传送色情视频是不制裁的,但黄色网站就是要制裁。因为你的行为影响到其他人。特别是对年轻孩子。但是有些情况也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社会规范发生变化,比方说之前女孩子穿的太少不行,但是现在就可以,什么露脐装,肚脐眼上别个耳环都可以了。男同学之前可以露的很多,但现在要穿的严严实实,西装革履的,这叫文明,也变化了。大家注意,因此这个法律没有什么太多规矩,就是看一个社会流行的,因此你要采取一种批判的眼光去看这些东西,不要以为我们现在变得越来越文明了,其实说老实话,没什么道理,二十年前后变化,没什么道理,因此,你看到社会是有些随意性,形成一些风气以后,像我这种愤青看不惯,其实没什么东西,只不过是一时的时髦而已,所以我们就会坚守自己的规则,过去怎么样,现在还是怎么样,不会轻易改变赶时髦,我当院长之前是从来不扎领带的,只是因为有外事,没办法,所以大家不要用法律人的眼光去看这些问题。

后果主义,实际上法律是非常注重效果的。意图再好如果效果达不到不行。用卡多佐的话说:任何法律,都必须在社会现实中去证明他存在的合理性。也就是通过有效果来证明。如果没有效果,迟早会像阑尾一样会被切割掉,或者实际上是没有用的,退化,变成一个纸面上的法律,在那一点不起作用。作为学法律的人或者实践中的法律人,一定要注意的。知识分子往往比较清高,总觉得美好的理想意图,如果你不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法律一定会,即时颁布出来,实际也会被规避掉,实际上不起作用,。因此我们在选择法律的时候,选择诉讼的时候,都要考虑必须全面的考虑。这在英美法中叫救济先于权利。大家都听说过,为什么呢?在我们中国,很多人说,救济就是能够到法庭去诉讼,不是,救济先于权利,是法官创造的一句话,就是我首先看看,你所谓的受到的伤害,法律或者社会能不能以某种方式补偿你,这个意义上的救济,而不是你能不能到我这来抱怨。如果社会能够给予救济,补偿等,我们就承认你有这个权利,如果发现社会不可能救济,没有办法补偿,那么就没有这种权利。美国曾经有种族歧视的时候,讲种族隔离的问题,说官方可以废除种族隔离,但你说老百姓对此有歧视,这个是没办法救济的,因此你不能够说他为什么对我不好,为什么老是不理睬我,不肯和我谈恋爱,因为他歧视我,因此法律要制裁他,他没有平等对待我。法律没办法救济,强迫他必须给你谈一次恋爱后,你再吹,这是没办法的。因此这不是权利。我们知道是不是有这种情况,是有的。以为你是黑人,我白人就不跟你谈恋爱,所以开始就不予理睬。我们很多女性也有类似标准,比如身高,体态。是不是歧视,是歧视,但法律能够给救济么,没有救济,因此,没有权利。因为社会没办法,这实际上就是后果主义。

大家注意,我们学法律的思维方式。我们很多人遇事喜欢先去找法条,然后从逻辑上慢慢去推,正当性等等,把法律通过各种各样的解释得出一个结果。这是从逻辑上往后退,不管结果能不能实现。按照后果主义和功能主义就说,首先是关注后果,然后从法条中,习惯中,惯例中,判例中去找依据,有没有可能去找到理由去支持我们认为可能实现的结果,司法当中也是如此。在中国很多执行难的问题,都是法官习惯从法条开始的,不是从后果开始。有些法官在执法时开起来是在扭曲法律,好像法律不应当那么去解释,为什么要去扭曲法律,也是考虑了后果,从后果来考虑,比方说王海知假买假,焦点在王海是不是消费者呢?显然不属于,他不是为了消费,目的是为了挣钱或打假,所以他不是消费者。但是为什么有法官把他解释为消费者呢?就是觉得后果好,他虽然挣点钱,但是以这种方式遏制住商家的贩卖假冒商品,对其他消费者有利,因此他是从后果主义得出来,最后认定王海是消费者?之所以认定王海是消费者,是为了便于他得出支持诉讼的结果。通过支持王海,使得其他消费者从中获益,并不是真的是王海完全符合法定消费者的定义,因此如果从概念主义逻辑分析的话,法律教育学逻辑上分析的话,王海不是,但是他为甚是,属于后果主义。我们今天学到基本上都是教育学上的,什么法条,犯罪构成等等,但是在真实生活当中的时候,法官,政治家,商人,律师都是要从后果主义考虑问题。比如说你在饭店吃饭,因为酒瓶炸了受到伤害,可以起诉餐馆,经销商,生产商,但对于律师来说最后决定起诉谁,并不是法条上规定的,而是从谁那能尽快更可能拿到钱。小餐馆夫妻店刚开业没有钱,生产商有钱,不是因为他有过错问题,而是因为从他那能得到更多的钱。

去年,有个肖志军案件,他老婆生孩子难产,他拒绝签字剖腹产,造成妻子死亡,死者父母亲起诉时候,医院已经免费治疗做了很多事情,但最后为什么还是起诉医院呢?为什么不起诉肖志军呢?因为他没钱。律师选择诉讼时,就把医院作为突破口,而到了法院也都是你有钱,就多给点吧,就是判了肖志军赔钱他也没钱,因此可见,真实世界都是从后果主义开始的,立法者都要从后果主义。我不是排斥你们从法条开始学习逻辑推演,但你们要知道,真实世界都是从后果主义的。如果这个从法条推演出的结果是没有用的,这个法律对真实世界就是没什么影响的,只有真实有后果的,才能有用。就像是选修课,我说都会及格,来与不来都是这样,那你们可能就不来上课了,这就是后果主义,相信来听课可能苏力会给高分或者不来听课可能不及格。大家都是后果主义,自觉不自觉的都是后果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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