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主页 >> 自由时评 >>经典语录 >> 第三讲 法律的起源
详细内容

第三讲 法律的起源

时间:2022-07-22     作者:秦朴律师【原创】   阅读

 

 

今天谈论法理学的一些基本问题,核心的问题。下一次我们专门讲法律发生之后的法理学问题,为什么今天讲法律的起源和复仇,跟着上一次来的,上次我们说一种社会现象的发生,他并不是所谓自身的原因发生的,他是社会功能的产物,(秦注:有需要才会产生,诸如法律,宗教等等)他一定要对这个社会起什么作用,是社会需求使他慢慢出现的,我们上次讲了这个东西,就说,文字的发生,为什么会发生呢?并不是我突然有一天想发明文字了,是因为我需要交流,交流的时候我就开始创造语言,叽哩哇啦讲一通,你明白了。手势加上那个,慢慢还要同很遥远的地方传达,我就把这些符号,发音变成符号来进行交流,那法律也是如此。因为我有这种社会需求,我们讲社会需求最主要的是社会秩序,上次讲了,首先是社会的秩序,那么我们的法律慢慢发生,讨论法律的起源问题,就变得重要了,他要起这个功能。那么我们就必须在这个社会当中看这个法律,是怎么样满足这种社会需求的。

我在这讲法律的起源,要注意一点:不是说历史上真的是这样慢慢慢慢走过来的,这个谁也讲不出来,所以大家在看书的时候看到某人说凡事历史上真实记载是这么这么过来的,那都是骗人的,为什么?没有哪个人到过那地方去!他这么讲,你就信了么?因此,所有关于起源,发生的这个东西,都是一种理论的构建,只不过他伪装成,某个书上有记载慢慢发生的,或者某个古代人这么记载,法律要比他们早的多,大家可能看到过,教科书上讲法是怎么来的,什么像水一样的平,这是一个野兽,然后不平的地方要去掉,你怎么知道的?古人怎么知道的?那个字早就出来了,他是几千年以后才说那个东西,他是怎么知道的?因此所有关于法律发生的理论都是一种理论,他伪装成历史,他也还是理论。只不过按照他的理论想象,逻辑来推的,所以我们讲的这个,为什么是法理学理论问题,不是个历史问题,就是要使大家清楚,这是个理论问题,讲成历史的问题你是必须记忆的,因为他当中之间逻辑不清楚,但讲成理论的问题你可以看清楚,看清楚这个逻辑为什么能够成立,哪些逻辑不能成立。就是可以验证的,逻辑上去验证的,当然说是逻辑上验证,我们也会找到一些日常生活中的经验,或者古代历史的记载,来印证我们这个经验不是错的,我们这种推理是有道理的,我要反复用我们今天的生活来印证这些,因此我们说是法理学核心问题是。

核心问题,大家说,复仇,我们已经不复仇了,我们觉得复仇都是很糟糕的,是吧,不是,整个制度还是建立在复仇的基础上,大家想一想,如果一个人给你一耳光,你心理愤怒不愤怒,你打不过他,想还手不敢打是另外一回事,比方说对方是白建军老师很壮不敢打,要是对方是女孩子呢?虽然你讲男人不该打女人,可是对方她打了我,对方骂了我,我也想骂一句啊,因此说,就是说我们今天的制度,还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大家想一想,我们今天为什么要有法律制度,家里如果有人被别人杀害了,一定是谁向警方报警,谁愿意帮警方来调查这个问题。我们可能遇到这种问题,警察来找我,第一次可能还会配合,第二次可能就有点懒,第三次就想,怎么老找我。可是如果我的父母亲、或者兄弟姐妹、或者我的孩子、或者男朋友女朋友,这样的话,那我就不会,除非我是个薄恩寡义的人,是吧?为什么?整个司法制度,特别是刑事司法制度,民事赔偿制度,都是基于复仇,所以不要以为这个东西都已经过去了,就不用讨论了。美国为什么要派兵去打阿富汗?要抓本拉登,你以为都是正义么?最主要是要复仇!你炸死我们几千个人,把我们世贸大厦的楼给炸掉了。小布什有一天正在谈,忽然又想起那个,小布什就不知道讲什么,脸涨的通红,想不起来其他的话,因为他就想到911的事情,就是911过了没两天,他接见一个外事。一想到这所有人都会愤怒!这就是我们讲的复仇的问题,这种本能,整个司法制度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讲关于死刑,其他惩罚方式。你讲,即使我主张废除死刑,你也不是主张他不受惩罚吧?他杀了我父亲,就算是我主张,已经被现代化教育,法学教育,坚决主张废除死刑,相信贝卡利亚死刑是不正义的,你不会说是还应当奖励他吧?你还是觉得他应当坐牢吧!哪怕你说是不能死缓,至少是无期吧,最起码二十年吧,二十年不行,起码要五年吧。你总不可能说,因为他杀了我父亲,我要给他一大笔钱。我把遗产全部给他了。大家想想这是不是?所以你要看看真实世界是什么东西。从自己生活经验去了解这个东西。不然法学家就会把你给蒙了。我讲这话好像我不是法学家似的,是的,我不是法学家,从都觉得当法学家是很糟糕的一件事情,从骨子来说我是个士兵,我是很自豪骄傲我是个军人出身,我觉得当知识分子是个悲剧,是我这辈子最不愿意干的事情,居然就是干了,但是又是我这辈子可能是最能干的事情,所以,这是要做一个法律理论问题来讨论。你才能真正发生意趣,感到有意思。

讨论这个问题,花的时间会比较长。我们会一点点讲,我们首先讲,社会是需要秩序的,需要秩序就需要规则,大家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办事,可是不遵守规则的情况会发生,并有些是我知道有规则,我还是不遵守规则,有时候是我不熟悉那个规则,我不知道有那条规则,农村人进城后他就不知道要遵守红绿灯,他看到路上没有人,为什么要遵守交通规则,在农村看到一个人来了,他就往路边一站让过去就行了,路上要没人怎么还要在那等,等什么绿灯亮了?因此他违反规则的时候并不是有意的。一般来说,有许多学者,包括许多社会学家经济学家都说,遵守规则有三种方式保证遵守:一种是第一方的执行,不是很重要我也不会考,就是一个人遵从自己内心的确信,或者遵循这个社会的规则,因此他就不违反规则,这个说法是可疑的。如果只是一个人他需要规则么,不需要规则,是吧,就像鲁滨逊在一个荒岛上他需要遵守规则么?靠左靠右走都行,穿不穿衣服也行,裸奔也不是裸奔,只有在有一个群体的情况下才是个裸奔,是吧,不然我们每个人都裸奔过,是吧,如果周围没有人,很难叫是裸奔,是吧,没有人群的话,也不会存在什么盗窃,因为财产都是没主的,也谈不上杀人,不爱护动物也无所谓,不爱护动物是个社会的评价,并不是你自己对自己的评价,你可能有同情心,抓到一个兔子,不应当把他弄死吃了,但是不存在一个不爱护动物的问题,除非那动物会说话,从动物的视角说,你不爱护我们。所以大家一定要知道,许多评价都是社会性评价,因此,第一方遵循规则的问题,实际上是个虚假的问题;第二种方式就是,双方达成规则,相互签订一个规则,按照这个规则行事。叫第二方执行,就是说我不遵守规则,对方执行,强制执行,或者不需要强制,我们两个协商好了,这是个谈判的问题,协商谈判的问题,但是双方之间小事情是可以谈清楚的,但是一些稍微复杂的问题就谈不清楚了。大家注意恋爱的时候,很多时候都会谈到未来的计划,有许多东西是谈不清楚的。所以婚姻是一个不完整的合约。留下了很多空白,比方说将来某某哪一天谁做饭,生病了某一天陪不陪你去看病,看病的时候我是先去挂号呢还是先去打吊瓶,哪一天要洗脚哪一天不洗脚,这脚臭到什么程度,如果我老了怎么办?脸上有皱纹怎么办?如果四十岁之前不能有皱纹,我三十九就有一条皱纹怎么办?这都是没办法解决的。所以必定是个不完全的合约。因此你很难去遵守。等一下我们会讲到这个问题,所有契约都是不完整的。因此她不能遵守,对方就强制执行。因此就引发了一个东西,双方互相作为执法之来强制对方执行。我们就可以看到,复仇的问题就可能涌现出来;另外一种就是,经济学家或者社会学家讨论的,就是第三方执行。就是说,两个人之间发生纠纷不是对方来执行,就是有一个第三方来执行,他来保证执行,为什么?公平,正义,不偏不倚,等等,实际上就是法律。第二种实际上就是合同,契约的方式解决纠纷。第三种方式就是所谓的法律的方式。无论是以调解的方式,仲裁的方式,法律诉讼的方式,国家干预的方式,都是第三方的方式。

我们今天首先讲一下,第三方的方式是不大容易出现的。为什么?你们俩出现的纠纷,为什么我要去干预?如果大家成天都忙着,等下我会讲,这是个法律产生的前提条件,就是说,社会生产必需有剩余的情况下才可能出现法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暂时不讲,等到最后再说。那么从第二方执行来谈起,也就是复仇,是主要的方式,然后最后谈到法律是怎么样发生的。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第二方也可以说是法律,虽然不是居间的中立的人,但是我们俩之间有一个规则,我感觉到你侵犯我的权利,我就要对你强制执行,迫使你遵守一种规则,不侵犯我的权利,这种情况。

我首先要讲一下,复仇是人的一种本能。当我讲是本能的时候,就是说不可能改变的。不是通过教育,感化,思想觉悟的提高,通过读了很多贝卡利亚,然后我们就知道了,忘记了复仇了。复仇是本能的,甚至是不仅仅对别人伤害了我要进行复仇,甚至一个没有生命的东西伤害了我,我也都会感到愤怒。复仇是隐藏在我们基因当中的一种本能。为什么要有这个东西呢?我们以后讲人性的时候要讲的,凡是没有这种本能的生物必定要在这个世上被消灭掉。基因中只有复仇因素的生物才能存活下来,因此到如今所有的生物到今天,都是有复仇的本能的

而且,复仇的故事也总是能激发我们的感情。我们对许许多多无论是真是的还是虚构的复仇的故事,都会容易感到激动兴奋,热血澎湃,我们喜欢阅读这种故事。现实中许多革命,造反啊,许多都是有这种复仇的因素,都是复仇故事,大家想想,从古到今,几乎最动心的故事,一个是爱情的故事,一个是复仇的故事,我讲为什么说是这种情况,比方说在古代,许多国家的古代社会都有一种,一棵树倒下来,砸死人,最后法院会惩罚这颗树;一头牛撞死一个人,有国家就有对物诉讼,惩罚这头牛。最近有个说是佛罗里达有一只大象疯了,撞死了人,最后法庭判决大象死刑,注射执行。就是今天也还有许多地方保留这种对物诉讼的法律。实际上就是因为人们有这种本能,感觉你伤害了我要惩罚你。我经常举例子,就说你路上不小心,一高兴,一脚踢到石头砖头之类的很疼,你就会变得愤怒起来,并不是哈哈大笑,再有意的踢上一脚把他踢的远远的。一个朋友突然从背后猛拍你一下,很疼,你马上转过来愤怒的,自发的愤怒,看到你以后,原来是你呀,然后心情才能慢慢平静下来,你首先转过来是愤怒的,因此这都是人的本能的反映。如果你没有这种本能,你就不足以抵挡可能来的袭击。因此,人从古到今就保留衍生了这种本能

这种本能有什么用处呢?复仇的形似多种多样,当你受到伤害,无论是真实的伤害,还是想象中的伤害你都会愤怒,真实的伤害,我给你一拳,打了你一耳光,骗了你,背后说你坏话,这都是真实的,有时候是想象的,愤怒,想报复,比方说,外国人叫你过来经常用这样勾一下,大家注意这其实并不代表什么意思,但是许多中国人会感觉受到侮辱。中国人以前不知道伸出中指是什么意思,因此也不觉得是什么伤害,可是在许多欧洲,美洲人看来,就会感觉是愤怒的,因此许多都是虚假的伤害,你也会感觉伤害了。因此你会报复,才会骂人。中国有许多骂人的话,你却会当成是爱你的表示。只有好朋友才会说这样的话。就是受到真实或想象的伤害都会有这种复仇的本能。

那么复仇可以多种形式,或者叫报复,我今天把他简化,报复和复仇一样的,复仇其实更严格的定义,人都有这种报复的本能。

报复可以有多种形式,最简单的可以是,我不理你一直到国际间战争。你伤害了我,我不理你,我们小时候借玩具橡皮之类的,不不借,我就不理你了,不跟你玩了。马上就紧张,好好你看吧,别搞坏了之类的,是吧。今天国家间的断交,就是如此。贸易禁运,制裁不就是采取这种方式么。其实人类没什么太多进步。我不理你了不就是断绝外交关系么,奥巴马会见达赖我们就说要停止军事互相交往,不也是这样么?你以为人类多大进步,没多少进步,只不过变了个花样而已。然后就是打、骂、对骂、战争,其实都是如此。

报复的本能是必须要有的,复仇是比较典型的一种报复。复仇是一种推迟的,因为有理智的参与,他是推迟的报复,你今天骂我,我忍下来了,以后找一个机会我再报复你,推迟的报复,但是有意的。其他的报复可能都是当场就发作的。

为什么要有这个东西呢?他的社会功能是什么呢?捍卫自己的权利。这不是法律的上的那种权利,还没有法律来这时候,因此权利的来源并不是什么法律的规定的,这种权力感实际上是人生来就有的。我的食物你把它抢走我就觉得受到侵犯。我喜欢的人,尽管只是暗暗喜欢,但是看到其他异性去找他,我就感觉很受伤害。所以现在很多明星都不敢说自己结婚了,就怕给粉丝带来伤害,失去粉丝支持。现在有许多针对权利的讨论都不去从这种生物性上去讨论,其实人家并没有伤害你啊,双方甚至都不知道,但是你还会觉得受到伤害。许多人就会很讨厌那个什么大老板娶了什么年轻貌美的小姑娘。其实你一点都没受到伤害,其实这是生物性的本能的权力感,实际上是来自于生物性的。绝不是什么法律规定的。法律不过是对这些东西进行新的包装而已

由于有这种复仇、报复的存在,才使得这种生物可能生存下来。如果没有,可能这个生物就活不下去,他的基因就得不到遗传。比方说我有一碗饭被抢走了没有复仇报复的不能,我就会老是被别人抢走,最后我就饿死了,因此我就没有后代。因此所有像这样老实的动物都会被淘汰。只有那些会争能争的会存活下来。

不要以为只有人报复,兔子急了也咬人,狗急了要跳墙的,都是讲这个问题,因此,或者我喜欢的配偶被别人抢走了,我心里一点不难过,不愤怒,没有想去争夺,而且很高兴,那就意味着你可能就没有后代,类似的基因的人就不会再继续存活下来,最后剩下来的一定都是会争的人,会讨异性喜欢的会争抢异性的人。

这个争抢,不一定真的就是激烈的冲突。采取其他的方式,以不争抢的方式,其实也是一种争抢。当你有这种本能的时候,实际是维护了生物的多样性,对人类来说。如果到最后只剩下一种类型的人,那实际上人的多样性就没有了。也正是因为我有报复复仇的能力,无论是情绪化的还是非情绪化的,理性的,他都客观上起到一种维护秩序的作用。当你可能来抢我饭时,你知道我会反抗,报复你,可能顺手抄起砖头就给你一下,把你胳膊打断,因此你就害怕有顾忌就不敢抢了。你知道我有女朋友想勾引的时候,你知道苏力会拼命的,因此就不敢。拼命到最后,两败俱伤,陈兴良老师就占便宜了。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因为我俩都打残疾了,人家女孩可能不会找残疾的人啊。因此你就会想啊,我自侵犯苏力的时候可能会受到对方的伤害,进而失去女孩,所以我就不敢了,要守规矩点,人们往往是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变得守规矩的,因此他就维系了社会秩序。这看起来好像是仅仅个人之间的事,其实客观上起到维系社会秩序的作用。

第三个是促进创造,智力就发生了。所以大家不要把复仇看成多么丑恶的事情,不是。比方说,你在想要抢我饭的时候,因为担心我的复仇受到伤害,感觉不值得,因此就会想别的办法,比如路边就有野果子之类的,可能在抢饭的时候,白建军老师就趁机把饭拿走了。因此我就会想,干嘛要去掐呢?能把苏力掐死的时候,我可能也能掐死一只兔子。大家注意,因为苏力有复仇的力量在那摆着,就促使我为了生存进行创造性的生产。经济学家说这个叫机会成本的问题,整个社会就是因为有这种力量的存在,才会有更多的创造发明。在抢之前我会衡量,抢饭的风险远远大于别的途径,那我就不会去做,会转而求别的。比如打野兔,采摘果实等等,利用自身条件,尽力所为。这对整个社会而言,可消费的产品也会因此增加。因此,因为报复的存在,促使整个社会去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就是蛋糕做大而不是如何分割已有的那一小块蛋糕。大家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不仅仅物质财富,精神财富也会增加。我与陈兴良老师同时看上了一个女孩,我们就决斗,打伤打残了,白建军老师就有机会了,不值得想想。于是我就会想别的办法,不打架,如弄一个小吉他,到女孩子窗纸下弹呀弹的,陈兴良老师就亮开他的歌喉,橄榄油一样的歌喉。大家注意,艺术就发生了,这是一种和平的竞争。和平的竞争就替代了武力的竞争。如果你女孩子不喜欢唱歌,我就上山打一只老虎回来,陈兴良又打了两只金钱豹,因此精神财富就发生了增加了。因此,大家不要以为暴力是什么坏东西,是万恶之源之类的,不是,我们人都要善良,耶稣基督,温顺,社会就会怎么样好之类的,不是那么回事。是因为我们有这种报复的能力,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如此。

我不知道有没有耶稣那样的人,而且耶稣那样的人也被人解构了。报复作为一种本能,以至产生复仇制度,是一个社会生活中的维系秩序,创造生活的,是个竞争关系,把和平的竞争替代了一种暴力的竞争。实际上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用和平的方式竞争,学习成绩,女孩子喜欢,男孩子就相互竞争学习好,考高分。

但是,报复是有弱点的。如果报复这么好,如维护生物多样性,维系社会秩序,促进创造(物质和精神的),为什么现代社会报复会受到打压,为什么会谴责报复呢?要慈悲要感恩如何如何的。复仇是有弱点的,弱点并不在于他有暴力。

第一个弱点,当使用暴力的时候,他是会毁灭社会财产的。好不容易创造的社会财富会因此遭受毁灭,甚至会打死人,打伤人,社会会因此失去劳动力,仍然是浪费。无论如何,我们抛开人权不谈,当你处死一个人,处刑一个人的时候,实际上对社会而言,是在销毁一个潜在的劳动力,这是不利于社会财富增加的。因此可见,复仇最大的问题是会引起社会资源的浪费。即使不是如上所述,不会因此损失劳动力,另一个角度,对于我而言,也是社会财富之一,我因此花费更多时间去研究思考如何报复的时候,我就没有更多时间精力用在增加社会财富的活动上,因此这也是浪费社会财富的行为。就是相互攻击内讧,损害的还是社会资源,共同利益。

另外一个复仇的问题很多时候复仇是无效的,一方根本没能力去复仇,复仇的这种需求就无法得到满足,对于很多类似个体而言。比如女孩子,老人等弱小群体,真实生活中,人是有差别的,体力,智力,各种能力是不一样的,因此很多复仇是不能做到的。因此,很多国家就规定了:如女性是不参加复仇的,女性负责传递复仇的信息,而且孩子不参加复仇,只有等长大后,母亲才会告诉他仇人,叮嘱报酬雪恨之类的。当年你父亲死的好惨啊,你要去把苏力给杀了,为父报仇。实际上,这时候就开始有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劳动分工了。因此,复仇慢慢从这个制度中被剥离出来,必须是成年人参加。能力有大小,体力有强弱。因此,当我比较弱小的时候,复仇是不能立刻实现的时候,我可能去伤及无辜。

复仇的第三个弱点,就是容易伤及无辜。刚才讲的是单个人,实际上真实世界中人都是群体中的人,互相之间都有各种社会关系,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朋友关系等等诸如此类。打不过你,我打你的孩子,伤及无辜。打你妻子,父母亲,这种弱者。弱小的个体。而他们也因为没有与我直接冲突也不会堤防,更容易伤害。伤及无辜,柿子捡软的捏。所谓制裁,实际就是干这种事情,美国不老是爱搞制裁,实际就是伤及无辜,真有本事你把萨达姆给干掉,制裁伤害的实际上是伊拉克老百姓,所以我讲人类没多少进步。

所以,我讲,大家要善于从复杂的事情上找出简单的东西,理论必须是简单的采有用,理论不是复杂。想想爱因斯坦的公式多简单。现在你们以为到了法学院学了法律,说的都是别人看不懂的,看的很绕口的诸如此类,以为所有的字都认识,但所有话都不明白,那就是理论。错了,所以你考试千万别这样,哪怕真有理论,我要是看不明白也没用。理论需要简单,但他足以解释很多很多现象。(秦注:比如法律的起源于复仇制度,复仇是人的本能)这才叫理论,而不是所有字都认识,所有话都不懂。当然如果是化学,那就另当别论。但是在法学或者社会科学里面不是如此。

复仇的弱点四,就是往往带有情绪化,会扩大伤害,激化矛盾。强烈的情绪,特别是当即的报复,因此这时候的报复往往是过重的,不对等的。你打断我一个胳膊,这时候我想把你杀了。我发现女朋友跑了我真的想把你杀了,如果能抢回来的话。强烈的情绪性会造成不是对等的伤害。这是不管有没有道理。你抢我的饭,我可能拿起石头把你砸破了。在那种愤怒的情况下,是容易出现这种情况的。大家注意,国际之间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国家之间的相互挑衅,逐步升级,就会引发战争。我们其实还是生活在我们人的世界中,永远不要想象我们能走到神的世界中去。这种情绪化会造成过重的报复,对方可能因此会更加愤怒,马上觉得自己报复正当化了。不就偷你点饭,你怎么这样伤害我呢?因此我就会觉得再次升级报复具有正当性,拿着菜刀给你拼了,双方报复冲突就升级了,无辜者也会在这过程中受害。

复仇的弱点五,恰恰是对方很强的时候,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可能会躲躲先,事后再复仇。可是事后,当情绪化慢慢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可能就不再有复仇的冲动了。十年以后要报仇的时候,可能我就不想报仇了。正所谓有贼心有贼胆了可是贼却没有了,这是会的。你小时候受人欺负,就想着长大后如何如何,可等到长大了,就会说算了吧,相逢一笑泯恩仇。时间会消磨冲淡一切。我小时候就被同学欺负,我心中的英雄就是韩信胯下之辱,到十五岁的时候也是很矮,现在就没有那种冲动了。所以大家一定要在学习理论的时候把你自己的经验带进来验证,前人也不过是他们的经验。这就是说机会主义就出来了,当你知道别人不会复仇的时候,你可能就无所顾忌,随意侵犯别人,增加我侵犯他人的可能性。我也知道他过几年就忘记了,所以我就敢欺负他。这个社会如何保证复仇的机制有效,不让任何侵犯别人的行为不受到报复,保证任何遭受别人侵犯的人都有能力复仇,这就是复仇弱点之一,弱小的个体不能及时有效完成复仇,从而造成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激情在复仇中是容易造成不对称的伤害,造成伤及无辜,但激情也有好处,胆小的怕胆大的,胆大的怕不要命的。看起来激情是不理性的,其实他也还是理性的。弱小的时候激情起来也可能完成复仇。这就是为什么情绪化的东西,这么多年来,始终不能从我们行为中消除的原因。任何东西,他的优点就是他的弱点。很多东西都是如此,情绪化也是有明显的优势的。

即使是树,石头,鸟粪掉我们头上,我们都会感到愤怒,必须要有这种愤怒,我们才能活下去,大家想想,以色列人几十年后还是要追捕那些杀害犹太人的德国卫兵,为什么?就是要保证复仇,防止这种机会主义发生。过去了就过去了,这都是弱者的声音,对一个坚强的男人,民族来说,你伤害我无论如何我都必须要坚决回击。这不仅仅是私人恩怨或个人权利,实际上是社会规则,维护社会秩序:不允许任何受到侵犯的人不报复,不允许任何侵犯别人的人不受到报复,因此大家细品,这里面好像是个制度出现了,变成一个规则了,不再是个人恩怨了,实际上是变成一个社会规则存在着。

注意一下,我把复仇的“弱点”?打了个问号,其实不要以为,真是弱点,他也可能是个优点。比方说,无辜者受害,看起来是个弱点吧,复仇会伤及无辜,但是另一方面也是优点,你想想可能会伤及你的无辜家人、亲友,因此你就不敢侵犯别人,因此你也收缩了,看起来是个弱点,其实是个优点,使这个规则能够得到遵守。

所有的优点和缺点都是在一起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优点,就看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起了什么作用,那么有了这些弱点,我们假定都是弱点的话,因此人类就慢慢产生了一些其他的东西,或者叫现象,实际上是制度,来减少或者说弱化复仇的这些弱点,事实上也是在减少复仇的这些优点,所以复仇是永远消灭不了的,当你减少太多的时候,这个社会当中复仇又会出现,复仇会更多;当你复仇太多的时候,这个弱点又会暴露出来。什么样的呢?第一个我们讲,以多胜少。我打不过你白建军老师的时候,我可以找全家人上场,是吧,以多胜少。注意我们人不光有体力,我们还有智力,是吧,你白建军老师身强力壮,王思周老师身强力壮,那我打不过你,我可以用智力啊,你不可能天天都注意,你今天晚上在办公室工作很晚才回家,我就知道,所以我在路上埋伏着,弄个绳子拌一下,等你跌倒的时候,我上去一个砖头朝你脑袋瓜一下,智力就开始进来了。大家注意,因此复仇并不是,他还促使人们智力的发展。因此,以多胜少,以智慧来取胜。

智力介入的另外一个特点,是推迟的报复,就是复仇。我现在打不过你,我等你慢慢这一段时间你伤害了我,你知道我会复仇,哎我老是不复仇,等到三年五年以后,你都忘记了这个事情,我当年还曾经伤害过朱苏力,朱苏力这时候一直复仇心很强,哎这时候找了个机会来复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大家注意,为什么讲是君子呢?知识分子。所以有点问话,有点理智的人,哎,他慢慢推迟的。一般的像鲁智深,李逵啊,他当场就给你复仇了,因为他体力太强他不怕,能当场就给你,但是遇到宋江、智多星吴用这样的人,他可能就推迟一点,这就是智力介入。延期的复仇,但注意这时候这种智力介入,看来矫正了这个复仇的弱点的时候,哎他也另外一种因素发生了,就是说他使这个复仇不大容易发生了,因为过一段时间他可能忘了。他的复仇的激情,尽管他都计划好了,但是他没有那个,就说,贼心贼胆都有了,贼没有了,他没有复仇的冲动了,没有复仇的激情了。这时候,因此机会主义,可能使这个复仇得不到实现。

以多胜少的一个问题,就说家庭的介入。他依靠血缘关系,注意这里面是有基因在里面起作用,家庭因为他分享了你杀死我们这个家庭成员,容易团结起来那个,或者是通过群体的扩大,政治性因素出来了,组织更多人,我同清华法学院王泽民院长之间闹矛盾,是吧,我自己不行打不过他,哎我就把同学老师一块组织起来打他,政治性因素就进来了。他也会考虑到,苏力带着他同学老师一块来,他会把清华法学院的老师也组织起来,这就演变成了政治性的群体扩大,因此这个组织性就起来了,这里面就有国家的影子开始了。但是最早的时候,开始是一个家庭家族,但这个家族越来越扩大时候,慢慢慢慢,实际上是个政治性组织。血缘关系越来越淡薄。是吧,或者他来了一些其他人,远亲不如近邻,当有共同利益的时候,他也变成一个政治化的组织。

但是这个弱点矫正的时候,他又变成一个弱点问题,这种矫正本身又成了一个问题。也就说这时候复仇可能更加血腥,更加大规模,本来就是我和王泽民两个人之间的决斗复仇,现在我把大家许许多多人都卷进来,这时候二千多同学全部厮杀上去,全拿着棍棒和菜刀在那互相厮杀,但为什么呢?大规模的更大规模的战争,更大规模的复仇,所以你可以看到每一次进步,都是每一次失败,每一次失败,又都是每一次进步。所以人类社会其实很多时候就是这种情况。矫正的时候,又变成另外一个坏处出来。

另外一种,我讲复仇是有情绪性的,那就要采取一种有限制的复仇,由于过分情绪化的时候容易过分的复仇,那我们就采取了有限制的复仇,就叫同态复仇。或者简单说叫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你杀我弟弟我也杀你弟弟,你杀我父亲我也杀你父亲。同态复仇,并且中国古书记载,一百代人过去了都可以同态复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那么就是说哎,注意他已经是制度了,也就是说你伤害朱苏力,朱苏力只能以同等的方式来伤害你,同样的方式来伤害你。但注意这实际上是后来历史学家的一个错误,所谓同态复仇,实际上是不可能存在同态复仇的。讲是讲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脚还脚,以拳还拳,等等诸如此类,但是事实上,这里面,看起来,他防止了这个情绪化的,变成了一个有限制的对侵害者施以惩罚,但事实上,这是有很困难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大部分复仇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可能还好说。但是等一下看,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我伤害你一只眼睛,你也伤害我一只眼睛,可以,但是比方说,我强奸了你,怎么来同态复仇呢?大家就知道了吧,历史学家振振有词,实际上是个骗子,是不是。如果强奸我的姐妹,那不是同态复仇,这是一个问题。所以大家一定要到经验上看,不要因为书上写了这个东西就有,你必须回到自己生活经验当中反复琢磨这点细小的东西,很多历史学家,太多历史学家研究什么同态复仇,这都是胡编出来了。缺少想象力,缺少这种对生活的观察力,他才想编出来这种故事。

所以,什么叫学者眼光?就是你看到好像有很多很多这么写,你还是能够看出来哪地方是写错了,从经验层面上。我们还可以讲,虽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就不讲像强奸这种情况,那么还有其他事情,也是不行的。比方说,我两只眼,我第一次伤害了陈兴良的一个眼睛,陈兴良把握一个眼睛也伤害了,第二次我又伤害了白建军老师的,或者张守文老师的眼睛,又来他要以眼还眼,大家注意,这就很麻烦了,因为一个瞎子和有一个的独眼龙,差距特别大的,就是说一只眼睛和没有眼睛,这个边界,头一只眼睛的边界效应和后一只眼睛的边界效应是完全不一样的。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可能有很多人学过经济学的,或者正在学经济学,但你们要把这些东西灵活应用,不要说只有在商业上能够应用,在日常生活当中就不应用。你就可以看到,问题大了吧。我一个瘸子与两腿健全的人相比或者与一个瘫子相比,我的那条独腿对我的价值就很大,相比之下。同样是腿,但价值却不一样。因此同态复仇是不可能的。这是历史学家想象的缺乏理论指导。他想象出来的,或者古人就这么记载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他就以为是同态复仇。

在这一点上,你就可以看到,中国古代思想家孔子就很聪明。孔子他就没有讲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尽管大致类似,但是孔子比他们聪明多了,孔子讲的是以德报德,以怨报怨,那个时代的,但孔子反对以怨报怨,怨因为是有情绪性的,孔子讲以直报怨,以你应当受到的惩罚来对待你对我的伤害。你说中国人缺少抽象思维么?一比较就看出来了吧,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希伯来人号称最理论化,最善于抽象思维的人提出来了,圣经里面提出来的,古兰经里面也有,中国人就不是这样的,看起来很一样,有人说劝孔子说要以德报怨,孔子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伤害你的你也抱着德给他,对你好的人也是报德,没有区别了恳请就不行。所以孔子说,不能够以德报怨,要以直报怨。正当惩罚就对了。犯而不教是不行的,老子讲的,其实讲的也是这个道理。

大家注意这个有限制的复仇,所谓同态复仇,没办法同态,但是他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原则,就是我们现在所有刑法原则,其实就是从这里面来的,罪刑法定,一罪不二罚,罪刑相适应,大家不要以为是什么贝卡利亚提出来的,那是胡扯,大家注意,是不是以牙还牙?罪刑法定,你伤害了别人的牙,别人也要伤害你的牙,罪行法定了。你伤害别人眼睛,别人也伤害你的眼睛,罪行法定了,也是罪行相适应,所以大家不要以为什么人类什么启蒙思想家多么了不起,好像怎么怎么不得了,大家听了以后你觉得是不是,罪行相适应吧,这就是绝对适应,比盗窃了17万块钱你判他五年徒刑,你怎么说他是罪行相适应?或者判他无期,你怎么说他是罪行相适应?贪污了五百多万块钱你把他枪毙了,什么叫罪行相适应?你认为罪行相适应而已,只不过写在法律上,你认为是罪行法定了,人家讲以牙还牙,那更罪刑法定,那罪行更相适应。而且也是一罪不二罚,是不是?已经把人家伤害你牙齿的打掉一颗,过两天感觉气不过,再去打掉一颗,这是不行的,是不是?类似伤眼睛的,也不能再次伤害对方。刑法的所谓什么原则,不就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就讲清清楚楚了!(秦注:由此可见,普通法系,衡平法系,英美法系推崇案例法系的做法,更加倾向于以直报怨,大家一视同仁,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大家都是如此处罚,不论是不是以直报怨,也都无所谓了,或者大家都是如此,一视同仁,也就做到了以直报怨。大陆法系,相较之下,就显得滞后许多,成文法实际上是习惯法,或者叫案例法的总结,写成文字的形式而已,无论是事后总结,还是执法适用,都不免滞后和偏差,导致以直报怨的效果被打折。)后来学者一定要把他复杂化,复杂化,又阐述阐述,几大本几大本的写,其实道理人家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因此我们一定要学会尊重古人那种思想,要得意忘象,得意忘形。要知道他这么做的真正的道理在什么地方,因此你就不在执着于他那表面的文字表达,因此,什么叫意呢,就是道理,理论。你把道理明白了,所谓形或象,就是表达外形,躯壳或包装之类。你也可以灵活地,就像我今天,那一张纸就可以讲一堂课,讲清楚,你可以灵活运用,不必一句话一句话去背,当然应对考试可能不合适,但还是要把这里面的道理明白的,这很重要,非常重要。对生活很多时候,你遇到各种问题时,都会用这种眼光去处理他。

还有一个对复仇这种弱点的矫正。就是说,由于我是个群体,至少是个家庭,而且这个复仇很容易伤及无辜,万一,比方说我的哥哥出去伤害了别人,别人再来复仇的话可能伤害到我,或者伤害到我的孩子,或者我出去干了坏事伤害到我的孩子,因此作为一个家庭来说,或者一个家族来说,就开始要对我这个家庭或者组织里面的成员加以严加管束,防止他出去惹事,给我们这个家庭里的成员带来伤害。我就要告诉你,不要去惹清华的学生,因为惹完以后说不定我朱苏力就被人家杀了复仇。是吧,因此你们谁要惹事,那么就要受到惩罚的。我们把你交出去,大家注意,古代就是这样,谁干的事情我们就把你交出去。许多少数民族里家族里都有类似做法习惯。如果你干了错事,那我们就把你交出去。包括以流放的方式,就是说你不在受到这个家族或群体的保护,任何人可以对你进行惩罚,这是个威胁,迫使你遵守纪律。迫使你不去惹别人。大家注意,这里面组织化的东西出来了。国家的雏形初现了,公权力的雏形初现了

所以你就可以看到,这个法律怎么在那一步一步衍生,约束群里成员,贯彻纪律。包括一旦我开始贯彻这个纪律的时候我还可以用这个纪律干一些其他的事情,不光是约束我的成员,当我的成员收到伤害的时候我也可以利用这个群里来集体组织来进行报复。不小心一个清华大学一个学生伤害了我们一个学生,那我们就利用这个群体就会集体对他们进行报复,开始越来越政治化这个组织。家庭内部也开始有政治化,父亲的权威家长的权威,族长的权威都开始了。内部要组织化,村长族长要把个个家庭的家长都找来,你们都要如何如何,家长要对自己家庭来进行组织。

另外一个复仇弱点的矫正,就是意识形态。为什么?因为我们讲的,当你激情过去以后,人们是不一定想复仇了,当时想着非常愤怒的时候,过去了想想,哎就算了吧,大人不计,特别是伤害比较轻的,我们就不记得,可是如果老是这样就不行,我们说复仇制度是维系社会秩序的,不仅仅是个人之见的问题,是维系社会秩序的最主要机制,一旦整个社会慢慢慢慢从这后退的时候,人们开始都变得温良恭俭让的时候,那你这个社会当中,就会让那些侵犯者受不到严惩的时候,那侵犯者会越来越猖狂,但是又有些人,因为种种原因,如体弱,女性,老人他不愿意去复仇,或者没有能力有效复仇,那怎么办?或者说注意,我把你父亲杀死了,你孩子是不知道的,杀父之仇的,因为你还小,或者你还没出生,那怎么办?长大了以后怎么去激发他去复仇呢?注意复仇是个体基因的本能,但不可能通过生育来遗传的,所以大家注意,今后你们要把所有相关的知识一定要结合进来,就是复仇本能会遗传的,但是对一个特定对象的复仇的那种激情是不会遗传的。你生育的孩子长大了他不可能有你那种切肤之痛,你别看现在很多中国人恨日本鬼子,那都是或多或少装出来的,或者是某些教育的因素在起作用,因此如何使这个复仇在上述情况下能够继续下去呢?就需要社会中有些制度来使这些本能能够坚持下去,一个我们前边讲了,通过家庭教育,通过母亲女性来传递这种讯息,承担着教育的作用,但另外一方面,整个社会要有一种鼓励人们复仇的一种制度,机制,因此,在许多社会当中都是赞美复仇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可以拖延,但你还是要复仇,杀父之仇不共戴天,都是这种意识形态的语言宣传,你看看史记里面的那些故事,复仇那都是非常,你看着热血澎湃,我相信在座的很多能看那些故事都会是那种热血澎湃的,慷慨激昂,无论是荆轲刺秦王,颛珠这样的人,聂政,你去看看,都是那样,很多复仇故事让我们看着都是非常喜欢的,至少我最喜欢的看的故事就是教父,特别是第一集,一定要复仇,最后他把五大家族的头脑全部给毙了,是不是,他知道他的妹夫是个叛徒内奸,养了多少年,为了麻痹他愿意做他儿子的教父,但是到最后今天所有账都要清付,最后在那个汽车里把他勒死,大家没有人感觉到特别的愤怒,觉得该,是吧,注意这实际上都是黑社会之间的斗争,你为什么会感动呢?因为你也有那个本能。整个社会要有这种意识形态,赞美这种人,才使这种人,注意这种社会意识形态很强烈,你如果不去复仇,你父亲被当年地主老财杀了,或者土匪杀了你不去复仇,大家觉得你不是男子汉,没有女孩子喜欢你,你母亲说如果你要怎么样怎们样,你还是张家的人,你就去把那个地主老财杀了,你胆小妈妈递过来一碗酒你喝了以后,醉醺醺的老鼠就拎着砖头去找猫去了,猫在哪呢?都是一个社会机制,要鼓励这种复仇。我写的《法律文学》第一章就讲这个问题,但是跟今天讲的路子不一样,那里面是从一个故事开始的,实际上逻辑基本一致,但也有很多细节上不一致,不完全一样。

但是先秦的时候尤其鼓励,今天为什么不鼓励了?不大讲复仇了?因为有了复仇的替代机制,有了警察法院检察院,公检法政法机关,不能运用死刑了等等,但是他只不过是一个替代,因为你个人抓不到那个坏蛋,你找法院政府解决这个问题

这是制度化的意识形态,他鼓励复仇,同时也限制复仇。意识形态同时还有限制因素,同态复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要过分,复仇其实变成一个制度了,其实就是法律。就是个普遍的规则,对所有人都要求,尽管分工不同,在这个体制里面,但对所有人都是要求,实际上他变成了一个非常精细的精致的制度,不是像有些人讲的,复仇是野蛮的,野蛮不可能变成这么精细的制度,许多人说是野蛮的血淋淋的,是血淋淋但不是野蛮的,完全背后有一套复杂的这种道理在背后,也许复仇的人自己都不清楚这里面的道理,但是他会被这个生活世界的道理推动着,被你生活中的这种制度化的因素,包括同态复仇以牙还牙,包括你的情绪和本能都在左右着你,包括意识形态对你的训练。

因此我们发现从自然的本能的复仇变成一种社会制度化的复仇。当所有这些因素组合起来,就变成一个制度,甚至会慢慢发生出非常复杂的制度,复仇也可以变成买卖了!我不能复仇但我有钱可以雇人去帮我复仇,或者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去复仇,变成商业上可以交易的东西了,不再是我自己本人去了。春秋战国时代,很多这种情况。

其实,在这个过程中理性也发展了,人的理智也发展了。中国过去有的门人食客制度,其实就是这种非常理性的制度。为了有效复仇,我可以把我的家族组织起来,对方就可能不敢进攻我,时刻保持自己复仇的能力。但是也有可能对方一开始伤害我的时候就非常严厉,比如斩草出门,满门抄斩,消灭你的复仇能力。理智,你想伤害我我就可以复仇,我发现你有复仇可能并伤害到我的时候,我又会想出其他防止复仇的理性,把你置于死地全家都杀掉,古代有人养了许多门人食客,我有很多朋友,你把家人都杀了,还可能有朋友会替我复仇,可是大家注意,朋友是不大容易为别人复仇的,用王朔的话说,说是为朋友两肋插刀,更多时候是为了利益恨不得插朋友两刀,但是我众多朋友中如果有一个朋友就够了,因此我弟子三千门人食客三千的话,你总不能都杀了吧。因为他们都还有家庭,因此只敢杀我们全家。虽然大部分都不愿意帮我已经死去的苏力复仇,但是总会有一个愿意帮我的,或者你怎么知道就一个没有呢?你也不知道。因此你就不敢侵害我了。就算一个人都么有,可是你也不知道没有啊。因此你成天紧张,把苏力杀了的话,那些人当中会不会有人愿意为苏力复仇呢?十年以后呢?十五年,二十年后呢?你成天紧张,这还是过日子么?这时候就出现另外一种惩罚,不再直接惩罚肉体,而是等待着复仇的到来,这种煎熬,也是一种惩罚,这是一般人难以接受的,你走在大街上,对面来一个人,你要时时提防可能的来袭,这还是过日子么?你当初杀人的时候很幸福,但是杀完了后你就变得不幸福了。就像现在很多贪官污吏,贪污的时候很快活,完了以后风声一紧,说不定哪天警车一叫自己就紧张,新的惩罚就出来了,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因此,一旦我们讲到制度的时候,我们就发现,制度在满足个人的这种本能的时候,报复的本能和复仇的本能的时候,他的更加的关注点,实际上是在满足社会的作用,大家注意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我们已经看出来这一点了,他看起来好像是,为什么要遏制你呢?为什么我当时的情绪不是以牙还牙,就是要以胳膊还牙,我一个牙齿打掉,我就把你腿打断,胳膊砍了,那为什么要以牙还牙呢?注意这时候他已经不是要满足你复仇的本能,而是在满足社会的需求,你可以看到桃代李僵,移花接木,这个制度当中就慢慢发生偏离了偏移了,我讲的这个东西就是谱系学,从尼采马克思开始的谱系学,这个制度中慢慢是怎么样李代桃僵的,不要以为这个制度设计出来以后就慢慢按照设计者的意图往那个方向走,不是的,他是在这个社会生活中不断被人们使用的时候,慢慢就偏离了。 我们当初设计制度是为了防止复仇本能过分情绪化强烈化而造成的对方的反报复,世世代代的复仇,在中国农村有时候会发生村庄之间,这一年夏天抢水,我们打死你们村庄人,下一年你们又打死我们村庄的人,反复如此复仇,世世代代血仇,罗密欧朱丽叶里面有这个故事,因为他们的爱情化解了最后,但因此我们说要同态复仇。

但同态复仇的着重点,已经不再满足那个复仇者他自己的那种本能的需求,而在于保护防止这个复仇扩大殃及无辜,变成连续性的世仇,注意他的着重点已经向社会利益方面转化。但你看起来好像还是纯粹的个人复仇,还是朱苏力去复仇或某某人找朱苏力复仇,但是表面是个人利益的满足,实际是完成一个社会利益,关注社会利益。

这就是谱系学,就是说制度在实践中会发生偏移,会受到各种因素的作用,甚至各种社会力量都回来试图左右他,慢慢是他发生偏离。制度好像还是那个制度,但已经不是原来的那种功能了。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就出现了正义的概念。正义不是个个人的概念,是整个社会理解的概念。我个人认为是正义的可能是不正义的,比如说他伤害了我我就要尽全力把他杀死,但这时候从社会角度来看,你只能同态复仇,不能过分,这就是社会争正义的含义,过分了就是不正义的。这时候,正义就是对人性的约束,同时也是一个正当化,他是要形成一种社会共识,制度是什么?有物质层面的东西,也有意识形态层面的东西,这两者还是相辅相成的,他才成为一个复仇的制度。正义的概念出现了,他尤其强调社会的认可,社会的道德共识或法律共识,这时候你就很难说这个复仇是道德的还是法律的概念,因此孔子讲以直报怨,实际上已经有了社会正义的概念,由此可见,孔子那时候国家的力量已经出现了,或者是一个准国家的力量已经出现了。但在希伯来,伊斯兰教提出来的可能会更早一些,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及佛教里诸如此类的观念,都反应了当时在这些地方,还没有一种社会共识,没有一种国家高于个体的这种复仇意愿之上的这种社会共识,这种国家的意识形态,他有一种社会的共识,就是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但不是一个国家的,还不能用正义这样的概念来涵盖,而孔子这时候提出来以直报怨,他也反对以怨报怨,我们讲以怨报怨一定是情绪性的,一定容易过分,一定会引起世代仇恨,孔子说以直报怨,直 实际上就是一个正义的概念,当时这个社会绝大多数都能够接受的,包括政治组织能够强制推行的。

因此我们看这个复仇,是不是法律制度了?如果说制度是维系社会秩序,保持社会和平,有利于个人生存的,有利于个人权利保护,那在这个意义上,复仇是不是个制度?其实在没有国家出现之前,其实是借助个人的力量,体力智力,组织力,家庭的力量,族群的力量来实施惩罚的时候,他起的作用,其实就是法律的作用

而且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在许多时候,还是凭借这种力量在维系秩序。在国家的法律还不能够直接涉及的时候,或者法律被贪污腐败者操弄的时候,或者日常一些小的冲突的时候,我们实际上还是用这个,报复或者复仇在解决纠纷,或者是由于种种原因,在中国很多地方包括我们讲的我不理你了之类的方式警示你,下次不要太过分了,然后你就会主动示好,想试图缓解一下,但是你就知道我是在惩罚你,下次你就不能够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侵犯我;你借钱不还,我就不借了,再借我也不借了,惩罚!很多时候打架,吵架,在村落里各个家族之间的吵架打架;小偷为什么经常被抓到后要挨打,因为小偷小摸公安局对他没有足够的惩罚,判刑啥的也很轻,所以抓到后要先打一顿,再交给派出所,让他知道以后别偷了。我们社会中仍然存在大量的这种情况,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实际上他就是社会制度,这种执法的权力是高度分散的,分散在每一个单位(家庭,部族)主要以男子成年男子来执行的,高度分散的,不像现在是由国家高度垄断的暴力,以国家暴力为支撑的法律,法律的统一,法律的统一实际上就是讲,这种暴力必须由国家统一拥有,而这个复仇恰恰是高度分散的,他同样在一定历史时期起到这种作用,当然后来随着这种家庭组织越来越扩大,变成了政治化的组织,内部制度原来越分化,层级的组织越来越清楚,他实际上出现了政权,因此在复仇的基础上,慢慢出现了国家,中国古代周天子你就可以看到,刚开始把自己的兄弟分封出去,慢慢变成一个国家了,由家庭就变成一个国家了。然后秦始皇统一全国,就把这个组织越来越有效地组织起来,变成政治国家,以后再讨论国家的时候再讨论。国家越来越垄断这种暴力,越来越强调意识形态,你不能自己去动用武力去解决,要交给国家来解决。

为什么慢慢慢慢才变成一个国家呢?先简单讲一下,注意,复仇之所以高度分散,是因为没办法产生一个有效的国家,为什么?一个是劳动分工,复仇实际上是没有劳动分工的,你伤害我,我平常干活写作教书,我就花点时间去报复,这是对我而言没有劳动分工的,可是今天的公检法实际上是分工的专门管这个,当这个社会没有分工的情况下,这个法律是发生不了的,或者分工不足够完善的情况下,法律也是发生不了的,古代还是有分工的,男性主要复仇,女性主要保证复仇的,第一个生育后代,繁殖复仇的力量,另外还传递复仇的信息,你要有种就替父亲,兄弟,全村的人报报仇。国民党还乡团到村里杀光全村的人,女人就是说我是女的不能当兵,你要去当兵我就嫁给你,用这种东西来激励,也有分工,但是他没有办法很细致的分工,为什么?因为有人专门干这个事情他就不能去生产,也就是说分工固然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分工有个前提,就是社会必须要有剩余劳动产品,当我专门去从事执法从事复仇的时候,等于我不能够再去从事生产活动,摘果子,打猎,种粮食,如果我提别人复仇的时候,别人每天辛辛苦苦劳动也只能挣够养活自己的家人的孩子的话,剩不出来任何粮食给我吃的话,我怎么去专门替别人复仇?因此剩余劳动产品就变成一个法律发生的一个前提条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然这不是哲学上的意义,这是很平实的道理,大家想想是不是?(秦注:在一个小范围的族群里,事实上也不需要专业的复仇分工,只有足够大的时候,才可能需要专业分工,也才有足够的剩余产品来支撑养活专业分工的人。)

因此,人类曾经有一段时间是没有一个类似国家这个机制来制定法律,贯彻法律,执行法律,这并不是偶然的,因为生产力水平低下,没有剩余产品,没有细致的劳动分工,没办法产生国家,当这些条件具备的时候,以及复仇之路慢慢变成家族群体,越来越强大的时候,就变成了最早的国家,因此,当国家能够将社会个体复仇的能力集中垄断并统一进行的时候,法律就出现了,这时候就强掉法治统一,强调不能私自复仇,你必须有问题你到法院去啊,他骂你你就打他么,你不会报告老师么,大家注意,你们上幼儿园就受到这种教育,因此复仇开始被贬低了,开始受到打压了,变成社会不好的东西了,可是如果法律不能给你公正的时候,你可能还是要拿起复仇的武器,如果老师偏向一方的时候,你可能还是会说,老师不管,那我们自己管,是吧,因此大家都要知道,这些制度在历史衍生的时候,都要受到许许多多制约的因素。

大家注意没有,我今天讲的没有说是哪个思想家怎么起作用,而且思想家最多也是一不小心把当时社会已经形成的那个观念表达出来,因此,是人类社会生活创造了从复仇到法律的发生的变化,而不是哪位思想家,学者们不过是把他表述了下,我今天也不过是在这再次表述,希望大家去思考这个问题,我讲的并不一定对,大家去想一想,能帮助你去思考许多问题,想通了对大家有好处。

今天就讲到这,谢谢大家。




上一篇法理随笔下一篇戏说包公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秦朴律师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皖ICP备2022006747号-1

技术支持: 星光网络 | 管理登录
seo seo